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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职称
评审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9-12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威海市委党校 字号:[ ]

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各区市党校(行政学院):

  根据《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》(鲁人社规〔2021〕1号)、《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》要求,现组织报送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申报评审的范围

  威海市党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县(市、区)党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的评审工作。

  二、申报评审时间及报送方式

  评审材料采取集中报送方式,系统提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,逾期不再受理,对指派申报人员个人报送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。报送地点:中共威海市委党校综合楼513室。

  三、申报要求及有关规定

  (一)参评人员须符合《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》(鲁人社规〔2020〕1号)规定条件,不符合文件规定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。

  (二)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,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。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”将自动从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”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。

  (三)改系列(专业)职称申报,应当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,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(专业)的职称标准条件。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,申报的系列(专业)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,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。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,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。申报时还需提供原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或《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(原件扫描件;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,负责人签字,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)。

  四、申报程序

  (一)个人申报

  1.申报人员登录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”

  (https://117.73.253.239:9000/sdzc-web-ui/business/login/login.html)的“职称申报评审”系统进行填报。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。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,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合法、有效,并在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“诚信承诺书”栏目签署本人姓名,严禁他人代签。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《填报说明》。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及成果名称,不得上传平台,评审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由呈报部门安排专人现场送达。高中级职称申报应提交《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。

  2.本次申报需提交全部纸质材料。

  (1)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5份(申报系统自动生成,A3纸型,双面打印,原件)。申报人必须在《评审表》的“诚信承诺书”栏签字。《评审表》“单位意见”“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”“呈报部门意见”栏的负责人签名、盖章、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,其中“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”“呈报部门意见”栏要填写明确意见。

  (2)《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》。

  (3)职称评审涉及所有原件佐证材料。

  (二)用人单位审核、民主评议推荐、公示

 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,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,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、成果评价、成果发表等方面,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,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。要按“六公开”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,成立7人以上的推荐委员会(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,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),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、从业行为、学术技术水平、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推荐名单。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,研究确定推荐人选,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的,填写《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3)、《推荐申报职称“六公开”监督卡》(附件4)和《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》(附件5),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,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。

  (三)主管部门、呈报部门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

  单位主管部门、呈报部门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、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,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,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。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(1)不符合评审条件;(2)不符合填写规范;(3)不按规定时间、程序报送;(4)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;(5)有弄虚作假行为;(6)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。

 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不规范、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员并告知修改意见,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,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。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、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,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。

  五、纪律要求

  (一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,严肃认真做好本地、本部门(单位)申报工作,要对照资格条件,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,不得放宽标准推荐申报。

  (二)强化责任追究。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,并组织推荐;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;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,内容是否齐全。职称申报、推荐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“谁审核,谁负责”的管理责任制,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六、其他

  本通知中未涉及事项,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》(https://rsj.weihai.gov.cn/art/2025/7/30/art_123456_5685188.html)及有关政策执行。

  联系人:成蕾蓉

  联系电话:0631-5890205

  邮箱:dxzgc@wh.shandong.cn

  


  附件:

  附件1:填报说明.docx

  附件2: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.xls 

  附件3: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.docx

  附件4:推荐申报职称“六公开”监督卡.doc

  附件5: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.doc

  附件6:职称申报明白纸.docx

中共威海市委党校

2025年9月12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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